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0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82,2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胜通能源 股票代码 00133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变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宋海贞 杨鑫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
办公地址
开发区和平路 5000 号 开发区和平路 5000 号
传真 0535-8882717 0535-8882717
电话 0535-8882717 0535-8882717
senton_energy@senton.c senton_energy@senton.c
电子信箱
n n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坚持 LNG 运贸一体化发展战略,在全国范围内拓展 LNG 业务,并投资运营 LNG 加
气站等终端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 LNG 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
不断提升,在金联创发布的 2025 年中国 LNG 贸易企业排名中位列第五。公司具备较强的
LNG 槽车运输能力,在金联创 2025 年中国十大 LNG 运输企业排名中同样位居第五。报告期
内,公司 LNG 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47,111.04 万元,同比增长 18.58%。该业务主要通
过从“中海油”“中石化”“中石油”LNG 沿海接收站、LNG 液厂及贸易商等处采购,依
托经济合理、安全高效的分销与配送模式,组织 LNG 槽车将资源由接收站或内陆液厂运至
终端客户。终端客户主要集中在工业用气、城市燃气、交通用气和燃气发电等领域。
LNG 作为大宗能源商品,价格受国际与国内天然气市场的共同影响。公司持续开展战
略复盘,结合 LNG 市场变化,围绕长协与现货资源、国际与国内市场、接收站与国内液厂
资源等关键环节进行充分论证,发挥自身在运力规模、槽车调度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加大
优质客户资源开发力度,积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具体措施如下:
(1)上游多元化采购降低成本
公司根据境内外 LNG 价格情况,积极寻找价差空间,除主要供应商中海油气电外,公
司亦向中石化、其它 LNG 运营商进行询价寻找合适的采购价格。公司已获得国家管网托运
商准入资格,可以择机进行窗口期采购。
(2)中游稳步提升槽车运转能力
公司根据客户用气需求统筹安排车辆、合理调配运力,减少装卸货等待时间,以提高
车辆运转能力;完善公司运输后勤保障服务,在主要车辆行驶区域,加强与维修站点的合
作关系,保障车辆高效运转。
(3)下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公司经营产品主要为 LNG,主要应用于工业燃料、城镇燃气、交通燃料等领域,公司
销售区域已覆盖华东、华南、华北,通过老客户推荐、信息推广、业务员主动推广等方式
继续深挖优势区域内的潜在客户。同时,加大西南、西北等销售区域的宣传推广力度,扩
大发行人的销售区域,获取更多的优质客户。
公司全资子公司胜通物流从事危险化学品物流业务,主要涉及 LNG 品类。公司依托沿
海 LNG 接收站及内陆 LNG 液厂资源开展运输服务,运输线路可辐射全国大部分省份。胜通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物流系 AAAA 级物流企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化品运输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中国物流
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理事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先进企业二
十强”“全国危险品物流与运输综合服务百强”“中国危险品物流百强企业”“危险品物
流行业诚信企业”及“危险品物流行业服务明星品牌企业”等称号。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本年末比上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4.37%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0.75%
产
本年比上年增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7.76%
归属于上市公 - - - -
司股东的净利 16,891,070.8 16,891,070.8 208.98% 39,546,355.0 39,546,355.0
润 2 2 5 5
归属于上市公
- - - - -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 -
的现金流量净 306,104,019. 306,104,019. 195.17%
额 14 14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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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1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
指出,2024 年至 2025 年上半年,公司部分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
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列报不准
确。要求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山
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整改
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以决定书为依据,结
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
本次针对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列报不准确。公司对
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 648,883,432.33 元;调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
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盈亏性质及盈亏金额的改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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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675,049,187.63 1,037,980,214.80 1,473,820,038.96 1,346,066,98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876,392.69 -1,353,654.83 9,267,954.22 -31,207,358.1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披露日前 表决权恢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普通股股 31,166 一个月末 17,997 复的优先 0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东总数 普通股股 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魏吉胜 36.97% 104,334,720.00 78,251,040.00 不适用 0
人
龙口云轩
投资中心 境内非国
(有限合 有法人
伙)
龙口同益
投资中心 境内非国
(有限合 有法人
伙)
龙口弦诚
投资中心 境内非国
(有限合 有法人
伙)
龙口新耀
投资中心 境内非国
(有限合 有法人
伙)
境内自然
魏红越 4.79% 13,524,000.00 0.0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张伟 3.24% 9,149,280.00 6,861,960.00 不适用 0
人
中信证券 境外法人 0.48% 1,350,678.00 0.00 不适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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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
-客户资
金
MORGAN S
TANLEY &
CO. 境外法人 0.32% 912,328.00 0.00 不适用 0
INTERNATI
ONAL PLC.
高盛公司
有限责任 境外法人 0.22% 608,992.00 0.00 不适用 0
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2.魏红越与张伟系夫妻关系
致行动的说明 3.魏吉胜系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不适用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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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以下简称“乙方”或“转让方”)与七腾机
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腾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甲方”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
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84,643,77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同时,七腾机器人和/或其指定适格第三方拟以标的股份
转 让完 成 为前提 ,向 上市公司 的全体股东发出部 分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为
新 耀 共 同 申 报 预 受 要 约 41,923,224 股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份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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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过户之日至本次要约收购完成之日期间,放弃其预受要约的 41,923,224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 14.85%)的表决权。本次协议转让及要约收购完成后,
七腾机器人将拥有上市公司 44.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持股情况系根据《股
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要约收购上限及承诺预受要约上限计算,实际情况以最终要约结果
为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七腾机器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冬先生。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3)及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年度报告摘要披露日,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中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胜
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
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