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6-2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董事
会同意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9,249,800 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0%),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拟出
售的已回购股份数未超过公司《回购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
售的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 10,000.00 万元(含)
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且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公司于
截至 2024 年 5 月 18 日,公司股份回购时间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9,249,800 股,占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的
回购总额为 100,003,27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结果的公告》。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
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
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 12 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
竞价出售的规范性要求。
二、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处置。
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股本的 0.80%),亦未超过公司《回购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
售的股份数量。若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股份回购注销等股本除权、除息及股本变动事项的,公司
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出售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年 5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4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
不出售。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出售实施前 本次出售实施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2,974,905 8.07 92,974,905 8.0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59,587,615 91.93 1,059,587,615 91.9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9,249,800 0.80 - -
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
的股份
三、股份总数 1,152,562,520 100.00 1,152,562,520 100.00
四、关于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
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
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
披露的公告》,公司董事牟科向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减
持 301,700 股,公司董事梁元强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减持 95,000 股,公司董
事杨庆女士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减持 232,500 股,公司董事翟
雄鹰先生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减持 170,000 股,公司高管张洪
文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减持 95,000 股,公司高管窦天明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除此以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
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
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