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 中环 公告编号:2026-033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省财务费用,TCL中环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公司具备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资格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
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属于基础层企业,可统一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四个品种债务融资工具。考虑注册后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
及时把握市场时机选择最优发行方案,为公司获取低成本融资资源,公司拟统一注册债务
融资工具(PDFI),总金额不超 50 亿元人民币;发行阶段再确定每期发行产品、发行规
模、发行期限等要素。
二、发行方案
项目 内容
发行主体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品种 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
统一注册金额 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总金额不超 50 亿元人民币
发行规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
具体发行计划、品种和期限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
发行计划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债券利率 债券利率将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项目 内容
补充营运资金、调整债务结构、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
资金用途
业生产经营活动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担保方式 信用或增信发行,具体根据每期发行计划确定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
注册有效期 如发生不符合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要求事项的,则按照交易商协会注册工作
规程约定的机制处理
三、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由于债务融资工具储架发行在注册有效期内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发行品种、发行规模
及发行计划将根据公司需求及市场情况而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根据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确定了公司债务融资
工具的信息披露标准,明确应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容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定期披
露文件、公司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内发生的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以及债
务融资工具本金兑付、付息事项文件等,公司将及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货币网、
上海清算所等途径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事宜。
在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部门将根据公司内部授权
管理相关规定,相关工作以书面形式向各级分管负责人逐级申请,逐项审批。
负责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品种、发行方案、资金用途等规划和实施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
每半年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上述情况,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债务融资工
具的评级、付息兑付等情况。
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
合格专业金融机构,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并与其
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四、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目的及影响
获得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资格后,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时交易商
协会无需再进行事前注册审核,有利于提高发行效率,增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灵活性,降
低债券发行成本,提升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能力。
五、授权及审批事项
和办理本次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资格申请事宜;
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在注册有效期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
制定、修订、调整具体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品种、发行时机、发
行额度、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条款有关的事项;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
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3)签署、执行、修改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并根据监管规则进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
(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申请、注册、登记、备案等手续;
(5)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申报、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6)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
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授权自本议案事项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风险提示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申请最终能否获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尚存在不
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其他
公司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
备忘录》所述的失信责任主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股
东会通过本事项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的准备工作并办理
相关手续。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