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0 证券简称:中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
票(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下同),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发行证券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
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
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
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
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
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
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和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
《注
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
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他法律文件;
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
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
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
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
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董事会将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