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绿
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电力”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绿发电力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0 号)核准,公司向 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408.16 万股,发行价格为 8.82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1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56.9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243.01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全部汇入公司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
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548 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以前年度投入 106,352.02 万
元,本期投入 50,003.40 万元,累计投入 156,355.42 万元,其中:青海乌图美仁
项目累计投入 58,810.82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 51,542.27 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3,049.32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 1,161.7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
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由财务部对募
集资金使用设立管理台账,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共开设 4 个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就有
关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全资子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全资子公司鲁能新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及青海茫崖
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余额(万元)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济南市中支行
鲁能新能源(集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济南市中支行
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源有限公司 司西宁市城西支行
青海茫崖鲁能新能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有限公司 海省分行
合计 23,049.3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以前年度投入 106,352.02 万
元,本期投入 50,003.40 万元,累计投入 156,355.42 万元,其中:青海乌图美仁
项目累计投入 58,810.82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 51,542.27 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3,049.32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 1,161.73 万元)。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 年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887 号专项鉴证
报告,公司保荐人、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3,049.32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
的存款利息 1,161.73 万元),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移交生产验收、电网配套送出线路建设等因
素,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青海乌图美仁 7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青海茫崖 50 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募投项目均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
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报告认为,
绿发电力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绿发电力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绿发电力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
附件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178,243.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156,355.42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 投入金额 度(%)(3)=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分变更) (2)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青海乌图美仁 70 万千
否 200,000.00 55,487.57 2,695.42 46,002.33 82.91% 2024 年 10 月 31 日 880.62 否 否
瓦光伏发电项目
青海茫崖 50 万千瓦风
否 150,000.00 69,282.54 1,687.76 58,810.82 84.89% 2025 年 5 月 31 日 10,492.60 是 否
力发电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0 53,472.90 45,620.22 51,542.27 96.39%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00,000.00 178,243.01 50,003.40 156,355.42 87.72%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合计 - 500,000.00 178,243.01 50,003.40 156,355.42 - - 11,373.2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青海乌图美仁 7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因所在区域限电率提升、电价市场化交易竞争加剧导致发电量和售电收入低于预期水平,从而造成项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目效益未达预期。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81,160.27 万元,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5 日第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1,160.2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887 号专项鉴证报
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不适用
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3,049.32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 1,161.73 万元)
,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后续将陆续
用途及去向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刘 日 吴左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