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公司”)2024 年重大
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
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使用与国际业务收入规模
相匹配的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
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结构性远期交易、利率掉期交易、货币互换等产品
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外汇衍生品投资,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
已审议额度。投资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人士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外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进展
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完整地记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
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
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对外汇衍生品投资进行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理等。
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
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外汇金融衍生工
具开展业务。
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
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
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
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
动并执行。
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
适当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
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鉴于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
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
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使用。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关于大叶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
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
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
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郑光炼 黄 超 徐奕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