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7
报告
募 集 资 金 年 度存 放 、 管 理 与 使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XYZH/2026SZAA6B010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关于募
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鉴
证工作。
联合动力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
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联合动力 2025 年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联合动力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联合动力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SZAA6B0101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汇川联合
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50 号),公
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2.4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601,414,876.80 元,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将扣除未支付的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22,643,494.42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532,073,269.17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5SZAA6B0252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532,073,269.1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投入总额 2,725,944,132.35 元。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人 民 币
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2,052,685.88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主要内容有: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相关账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
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
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
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
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
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乙
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
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
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监管协
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
监管协议的效力;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
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金额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姑苏支行 32250198905800003486 3,554,716,763.59(注释 1) 18,894,128.46
中国银行苏州吴中支行营业部 546982765400 0.00 58,283,538.50
招商银行苏州城西支行 519903845610008 0.00 88,500.97
中信银行苏州姑苏支行 8112001012600898473 0.00 13,888.89
小计 3,554,716,763.59 77,280,056.82
现金管理账户 0.00 730,905,539.47
合计 3,554,716,763.59 808,185,596.29
注释 1:初始金额中含上市发行费用 22,643,494.42 元。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
募集资金净额 353,207.33 入募集资金 272,594.41
总额
本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募集资金总 272,594.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额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 本报告期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入进度(%)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效 到预计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总额(1) 入金额 (3)= 大变化
(注释 1) (2) 状态日期 益 效益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苏州吴中区新能源汽车
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项 否 108,949.84 108,949.84 66,136.13 66,136.13 60.70% - 不适用 否
目(一期)
常州武进区新能源汽车
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项 否 152,237.67 125,000.00 124,999.39 124,999.39 100.00% 11,151.10 不适用 否
目(二期)(注释 2)
研发中心及相关配套设 2027 年 12 月
否 119,329.40 54,437.86 17,257.72 17,257.72 31.70% - 不适用 否
施建设 31 日
新一代乘用车多合一驱 2026 年 12 月
否 9,238.00 4,819.63 4,201.18 4,201.18 87.17% - 不适用 否
动总成产品研发 31 日
新一代商用车多合一驱
否 3,727.48 0.00 0.00 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总成产品研发
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 否 12,228.20 0.00 0.00 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补充营运资金 否 80,000.00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00.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5,710.59 353,207.33 272,594.41 272,594.41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计 - 485,710.59 353,207.33 272,594.41 272,594.4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未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无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方式调整情况
苏州吴中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43,078.06 万元,本期已置换 43,078.06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常州武进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114,568.29 万元,本期已置换 114,568.29 万元;
投入及置换情况 研发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9,622.20 万元,本期已置换 9,622.20 万元;
新一代乘用车多合一驱动总成产品研发: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4,819.63 万元,本期已置换 4,201.1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余额为 73,090.55 万元,其中未到期余额为 16,000.00 万元,为风险可控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 4 个月;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协定
金管理情况
存款金额为 7,666.76 万元,该部分资金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质押或其他受限情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80,613.29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募集资金余额
用途及去向 80,818.56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释 1: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353,207.33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注释 2: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常州武进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项目仍在持续投资中,
后续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尚未整体达到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