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REPORT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3-16 号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国安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国安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国安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
上〔2025〕481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国安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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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安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国安达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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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62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3.02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2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9,162.66 万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
用 552.83 万元(总额 600 万元,其中 47.17 万元为公司提前支付,本次支付 552.83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8,609.8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公司提前支付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用 47.17 万元和律师费、
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96.8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8,465.77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
资报告》
(天健验〔2023〕13-2 号)
。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465.77
项目投入 B1 197.4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77.72
项目投入 C1 1.6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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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99.0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41.9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708.6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852.74
差异 G=E-F -144.06[注 1]
[注 1]实际结余募集资金较应结余募集资金多 144.06 万元系应结余募集资金已扣除公
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发行费 144.06 万元
[注 2]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
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有限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5950090888888 2,357,854.56 活期存款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5950090888888 86,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5708030999999 169,552.72 活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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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合 计 88,527,407.2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未形成独立实施项目,所以无法单
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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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465.7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0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266.7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266.7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9.0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7.65%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改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预计效益
向 分改变) (1) (2) (3)=(2)/(1) 期 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锂电池储能柜 199.07 1.60 199.07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火灾防控和惰
是 8,465.77
化抑爆系统扩 8,266.70 - - - 暂未确定投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产项目
合 计 - 8,465.77 8,465.77 1.60 199.0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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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市场竞争加
剧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储能系统集采中标价格呈现持续下行趋势。这一市场变化导致储能系统集成
商利润空间被显著压缩,成本压力通过供应链逐级传导,使得包括储能消防产品在内的配套设备领域竞
争态势加剧,行业整体陷入“价格内卷”的恶性循环,造成公司储能消防产品毛利率水平低于预期目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原有的生产线上通过技术改进、优化工艺流程、临时调剂等手段,进一步提升了生产效能,根据
目前的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情况,公司现有产能基本可以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
基于上述原因,本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
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终止实施“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6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 2025 年依据上述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实现收益 150.70 万元,期末结存的银
行结构性存款 8,6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后续公司将积极寻求能够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或能够拓展公司在储能、低空经济等领域的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心竞争力,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可持续的盈利模式等优质项目,并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市场调
研、技术论证及财务测算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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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后的项
改变后项目 本年度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改变后的项 对应的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实际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效
目 原承诺项目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1) 额 (2) (3)=(2)/(1) 日期 益
变化
锂电池储能柜
火灾防控和惰 锂电池储能柜火 199.07 1.60 199.07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化抑爆系统扩 灾防控和惰化抑
产项目 爆系统扩产项目
暂未确定投向 8,266.7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 8,465.77 1.60 199.07 - - - -
改变原因详见附件 1“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之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募投项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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