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瑞晨环保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伟龙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峰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92%,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比下降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层、查阅公司相关财务资料,公司
益下降、终端客户需求疲软,下游客
户回款速度放缓,公司依据坏账政策
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及公
司为应对市场变化,培育新的利润增
长点而积极调整营销策略、加大研发
投入导致期间费用同比增长。公司
司的业绩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保荐机
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情况,督促公
司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4月7日
持续督导有关要求和规定、募集资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理、上市公司违规案例介绍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
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不适用
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不适用
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
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不适用
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 遵 守 《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第四 章 第 六 节 /
不适用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
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受下游行业效益下降、终端客 保荐机构关注公
户需求疲软,回款速度放缓, 司业绩波动情
及公司期间费用同比增长等影 况,提请公司采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 取应对措施,并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27.74 万 持续做好相关信
元,同比下降113.11%。 息披露工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回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不适用
事项及整改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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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伟龙 肖 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