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的
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89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期满的减值测试报告…………………………1-2
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89 号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管
理层编制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业绩
承诺期满的减值测试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新劲刚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及《资产购买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相关要求编制《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
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的减值测试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劲刚管理层编制的《广东新劲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的减值测试报告》
独立地提出审核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
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
础。
三、审核结论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期满的减值测试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劲刚”或“公司”)编制了本报告。
一、资产收购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以现金向李忠慧、胡明武、文翔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仁健微
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健微波”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
续,并取得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现持有仁健微波
二、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的主要内容
公司收购仁健微波 60%股权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权的定价基础,
最终交易作价为人民币 17,160.00 万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的《购买资产
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有关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的主要内
容如下:
(一)业绩承诺概况
仁健微波在 2023 年至 2025 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00.00 万元、2,200.00 万元、2,700.00 万元。
(二)业绩补偿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标的资产中以收益法评估为作价依据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
项审核报告。根据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手方
累计已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手方应对公司另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如下:
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手方累计已补偿金
额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下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减
去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增资、减资、
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三)补偿期限届满后的减值测试
公司在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对手
方,交易对手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进行现金补
偿。
三、本次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委托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联评估”)对仁健微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
测试涉及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
际评字【2026】第 VKGQD0278 号),中联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
估方法,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仁健微波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
值为人民币 12,682.09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44,059.31 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
仁健微波 60%股权市场价值为 26,435.59 万元,大于其交易时的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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