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环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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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南京大学环境
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南大环境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大学
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602 号)文件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71.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0,520,000.00 元,扣除发行有关的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85,145,710.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5,374,289.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衡”)审验,并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96 号《南京
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资报告》”)。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
用 57,500.00 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建设期          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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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建设期         进展情况
        合 计            57,500.00  -        -
     此外,公司超募资金的初始金额为 20,037.43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议,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新项目的议案》,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
司为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剩余的超募资金 3,661.40 万元,投资建设“智能环保
装备及技术研发示范中心”项目。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尚未确认投向的超募资金净额为零,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 1,629.19 万元,尚未到期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闲置募集资
金总额为 1,720.00 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核查意见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五、风险控制措施
                                  核查意见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
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程序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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