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嘉曼服饰
保荐代表人姓名:邹成凤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会然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电商运营中心建设
项目一直未投资建设。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
目的主要目标是为公司电商部门购置并搭建
一个自有、稳定的电商运营环境,并搭建自
主化的拍摄场地、配套的化妆间及样品展厅,
为研发设计人员提供打版制版条件,满足新
增办公人员的办公面积需求,进而支持电商
渠道销售业绩的不断提升。所以本项目中的
主要支出为场地购置及装修费,目前公司的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电商运营中心是在租赁的办公场所上进行运
一致
营,并且公司通过扩大租赁面积的形式对电
商运营中心的办公面积进行扩容,现阶段的
电商运营中心已能够满足公司电商渠道销售
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办公及运营需要。为进一
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审慎考
虑行业环境、市场环境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等因素后,决定停止购置自有产权办公场所
并终止该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终止“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
金专用账户管理。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电商运营中心建设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项目一直未投资建设,具体情况及整改详见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
的措施”之“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 年 4 月 2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
标准》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行
无 不适用
动
根据保荐机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
访谈,取得了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投入
进度缓慢及变更情况如下:
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目标是为公
司电商部门购置并搭建一个自有、稳定的电商
运营环境,并搭建自主化的拍摄场地、配套的
化妆间及样品展厅,为研发设计人员提供打版
制版条件,满足新增办公人员的办公面积需求,
进而支持电商渠道销售业绩的不断提升。所以
本项目中的主要支出为场地购置及装修费,目
前公司的电商运营中心是在租赁的办公场所上
进行运营,并且公司通过扩大租赁面积的形式
对电商运营中心的办公面积进行扩容,现阶段
的电商运营中心已能够满足公司电商渠道销售
公司《首次公开 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办公及运营需要。为进一步
发行股票并在创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审慎考虑行
业板上市招股说 业环境、市场环境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
电商运营中心建 募投项目。
设项目一直未投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资建设。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并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电
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 31,273.00 万元
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
理。
保荐机构将敦促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存储
和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督促上市公司积极筹划、论证合适的投资项
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审慎的项目可行
性分析,在确保项目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实
施必要性、可行性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募集
资金,以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股东 是 不适用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股价稳 是 不适用
定的预案
是 不适用
行股份购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承诺
是 不适用
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备案事项的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东兴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姚浩杰先生、王会然
女士具体负责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
的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兴证
券指派邹成凤先生接替姚浩杰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嘉曼服饰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邹成凤先生、王会然
女士。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不适用
事项及整改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邹成凤 王会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