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会审字(2026)1336 号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审字(2026)1336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