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就浩洋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1,082,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 52.09 元。截
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8,161,3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广会验字【2020】G17030740550 号
《验资报告》进行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99,771.34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
资金)
其中:2025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有资金)
加:利息收入 14,333.58
减:银行手续费 11.75
减:闲散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45,000.00
减: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5,518.71
注:个别数据计算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
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
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5 月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存放于广州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为:00181691000000051)
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
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保荐机构就新的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为:3602024329201987469)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0)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暨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单位:元
初始存放金 2025 年 12 月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额 31 日余额
广州市浩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电子股份有 有限公司广州番禺 3602024329201987469 75,879,457.45 55,187,211.91
限公司 支行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55,187,211.91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前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前两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延期后的新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者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稳健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目前已经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尚
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4.5 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最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到期日 期限
终收益
广州农村
十九期单位大额存 大额存单 20,000.00 2026.5.29 1年 376.00
商业银行
单
股份有限
公司番禺
五十四期单位大额 大额存单 10,000.00 2026.12.1 1年 160.00
支行
存单
兴业银行 单位大额存单 大额存单 10,000.00 2026.7.11 1年 140.00
股份有限
公司番禺 单位大额存单 大额存单 5,000.00 2026.1.11 半年 32.50
支行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922.71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545.11 万元,发行费用 2,377.60 万元)。上述资
金已置换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
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尚
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4.5 亿元,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监管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
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2025 年度,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要求,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存储,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时提示上市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持续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99,771.3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056.89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3,574.46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资 是 否 达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和 超 募 是 否 已 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 整 后 投 资 总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本报告期 实 性是否发
进 度 (3) = 到 预 计
资金投向 更项目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地
否 41,805.34 41,805.34 10,246.15 36,332.08 86.91% 2027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升级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否 6,060.95 6,060.95 644.86 5,458.81 90.07% 2026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国内营销及产品展示平
否 5,164.00 5,164.00 949.90 1,803.94 34.93% 2027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台升级项目
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地
否 46,702.36 46,702.36 2,215.98 19,940.94 42.70% 2027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二期扩建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否 38.69 38.69 38.69 100.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9,771.34 99,771.34 14,056.89 63,574.46 - - -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
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 计 99,771.34 99,771.34 14,056.89 63,574.46 - - - - -
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国内方面,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及居民消费恢复增长未及预期;国外方面,受宏观经
济波动、地缘政治及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影响,尤其是国际贸易形势逐渐升级背景下贸易政策变化的冲击。在内
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显著变化情况下,公司在硬件投入和人员配置等方面投资进程有所延缓,致使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出
现不同程度的不及预期情况。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为保证募投资金的实际投资效果,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将
(分具体项目)
“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地升级扩建项目”、 “国内营销及产品展示平台升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922.71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4.5 亿元,尚未使用的其他
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监管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存在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全 王 贤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