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珂
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珂
玛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
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4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8,698.76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1,301.24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到账。上
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024)
第 23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备注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① 513,012,357.83
项 目 备注 金额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② 514,016,407.67
加:专户存储累计利息余额 ③ 1,005,868.70
减:专户销户转出金额 ④ 1,812.27
募集资金余额 ⑤=①-②+③-④ 6.59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⑥ 6.5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4880104001907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864100002107)、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577600001726)。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0514110000)。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200810995 5.6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 5157760000172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10514110000 -
合计 6.59
注 1: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已将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0548801040019077 户、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城支行 51577600001726 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10514110000 户
已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3 月 24 和 2025 年 3 月 28 日注销,并将该部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
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51,401.64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
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51,301.24 募集资金总 26.87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募 集 资 金 总 51,401.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额
是否已变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累 计 投 入 资进度(%) 定 可 使 用 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金额(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先进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否 33,000.00 33,000.00 11.46 33,011.46 100.03 2025 年 12 月 15,865.38 是 否
泛半导体核心零部件加工制造项目 否 5,000.00 5,000.00 0.21 5,000.21 100.00 2026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3,301.24 13,301.24 15.20 13,389.97 100.67 2025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1,301.24 51,301.24 26.87 51,401.64 100.2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1,301.24 万元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341.91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52,643.15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 230031 号),中信证券对珂玛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曲 娱 齐玉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