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蜂助
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助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蜂助手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5 号文),公司获准同意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400,000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009,12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3,122,170.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5,997,829.08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大
华验字[2023]000241《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
设项目
合计 453,820,000.00 453,820,000.00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的金额进行调整,同时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
加投资新增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
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及用途变更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
务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使用
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
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部
分募投项目用途变更、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7)。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募
投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元
追加投入超募 追加投入自 调整后项目总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资金 有资金 投资
数字化虚拟
产品综合服
务云平台建
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智慧停车管
及应用项目
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
物联网应用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使用
部分超募资
金-新设募投
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
序 调整后项目投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投资进度
号 资额 投入金额
(%)
数字化虚拟产品综
项目
智慧停车管理系统
开发及应用项目
物联网应用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新
设募投项目)
注:表中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后项目投资额仅包含追加投入超
募资金部分后的投资总额,不包含追加的自有资金部分。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
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金额 金额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6,734,700.00 79,951,816.32 7,449,082.10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现金管理收益及尚
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其中,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待募投项目结项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实际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着规范使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加强采购和项目各环节的成本控制与管理,优化资源安排,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
成本和相关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亦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从而形成
了募集资金节余。
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由于上述款项支付周期相
对较长,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后
以及满足付款条件时,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将由公司自有资金完成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相关节余募集
资金 744.9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于其中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在
上述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使用
自有资金完成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
销户手续。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
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及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
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16 日,现将上
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
变更。
(二)延期的原因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确定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
实施工作。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产品线不断丰富及办公需求逐步增加,为保
障募投项目实施场地布局合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未来经营战
略需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丰当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合作购
置土地,用于建设办公区域与机房、购置办公软硬件、引进高素质平台开发人才,
对数字化虚拟商品综合服务云平台进行升级,并构建生活大会员体系。此举将进
一步优化升级业务中台,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同时通过构建生活
大会员体系,推动公司由“产品+技术”主导型向“产品+技术+服务”主导型企
业转型。
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安排、经营计划以及实际使用情况,本着合理、科学、审
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效率。结合项目整体实施规划
与当前推进节奏,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有序推进方案细化、资金落实及实施内容深
化等工作,相关投入与安排需更为充分的建设周期予以保障,致使项目整体筹备
与实施周期相应拉长。上述各项调整及实施内容的深化落实,均需要更为充足、
稳妥的时间周期予以保障,因此公司结合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对募投项目建设周
期予以适当延长,确保项目后续高效、平稳实施。
综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
整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
的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
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
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不会对公司正
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密切关注募投项目建
设实施的推进情况,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统筹协调。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
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战略安排及经营规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蜂助手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国强 胡姗姗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