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
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
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资产评估报告
天源评报字〔2026〕第 0470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合并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目 录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合并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
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估机构对委托人认定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评估是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的参考,不是对商誉
减值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
前提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
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与商誉形成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范围、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已由委托人
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
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
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
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
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
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合并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求。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摘 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
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杭州市城乡建设
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设股份)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
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
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及结论摘要如下:
一、 委托人: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汉嘉数智)
二、 评估目的:为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提供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范围为委托
人申报的合并杭设股份所形成的商誉以及商誉相关的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
形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 价值类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五、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六、 评估方法:收益法
七、 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 31,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壹仟万元)。
注:评估结论系对应 100%商誉的资产组组合价值。
评估结论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
八、 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为了正确使用评估
结论,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九、 资产评估报告日: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天源评报字〔2026〕第 0470 号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贵公司合并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
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概况
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
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
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出版物印刷(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二) 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概况
股份)
杭设股份系由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杭设股份原系由杭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所、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杭州管道
煤气公司、杭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杭州煤气公司共同投
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12 月 28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取得 330100100291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杭设股份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杭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所 50.00 33.34
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25.00 16.67
杭州管道煤气公司 20.00 13.33
杭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00 13.33
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00 13.33
杭州煤气公司 15.00 10.00
合 计 150.00 100.00
经多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截至评估基准日,杭设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9,000.00 85.7143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1,500.00 14.2857
合计 10,500.00 10,500.00 100.0000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
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安全评价业务;人防工程设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
外);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科技中介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实业投资,投
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限制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
二、评估目的
为汉嘉数智对合并杭设股份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包含
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范围为委托
人申报的合并杭设股份所形成的商誉以及商誉相关的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
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商誉系 2019 年汉嘉数智收购杭设股份 85.7143%股权时形成,截至评估基准日,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均为杭设股份合并口径,如下所示:
资产账面价值 68.49 万元,长期待摊费用 1,119.40 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
值 652.93 万元。
账面未记录及已记录的无形资产如下:
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主要为设计工作相关软件。
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如下:
申请日期/ 截至评估基
序 专利类
名称 申请号/证书号 首次发表 准日法律状 权利人
号 型
日期 态
发明授 基于智能分析的城市排
权 水管网破损检测系统
发明授 一种基于防臭组件的餐
权 厨垃圾处理系统
发明授 一种污水治理用污泥抽
权 取装置
发明授 一种基于数字孪生的给
权 排水监测管理系统
实用新 一种液化石油气储罐的
型 高压注水装置
一种好氧颗粒污泥的连
发明授
权
使用方法
实用新 用于燃气厂站埋地钢质
型 管道的阴极保护装置
实用新 一种主体结构楼板预应
型 力换撑结构
一种可调分区的平流式
实用新
型
泥机
实用新 一种道路施工隔音屏障
型 结构
实用新 一种锅炉污水余热回收
型 系统
实用新 一种液化天然气气化站
型 内冷能回收利用系统
实用新 一种可调式天然气管道
型 吊架
一种用于控制管廊内的
实用新
型
断阀
实用新 一种用于 LNG 空温式气
型 化器基础防冻融结构
实用新 一种用于天然气管道的
型 可调式钢结构支架
申请日期/ 截至评估基
序 专利类
名称 申请号/证书号 首次发表 准日法律状 权利人
号 型
日期 态
发明授 一种道路路面平整度测
权 量装置
发明授 一种 66kV 集电线路接入
权 的柔性直流海上换流站
实用新 一种 66kV 集电线路接入
型 的柔性直流海上换流站
实用新 一种垃圾中转站废气收
型 集除臭协同处理系统
发明授 一种基于在线预测的城
权 市道路全面养护系统
发明授 一种 GZBS 垃圾渗滤液处
权 理方法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系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业务,根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第
十八条,“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会计核
算与披露的具体要求、评估对象等相关条件明确价值类型。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
性可以理解为相对应的评估价值类型”。
根据相应的会计准则规定,
资产评估师与企业管理层及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
计师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指按照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
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正);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令第 65 号);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第 732 号修订);
(二)准则依据
(三)权属依据
(四)取价依据
报表;
价工程师常用数据手册》;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了市场
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本次评估目的系汉嘉数智对合并杭设股份形成的
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为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提供价值
参考。针对该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价值类型等,经与委托人及注册会计师沟通,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确定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二)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商誉减值测试选择的评估方法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与企业以前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三)收益法简介
本次评估对象为合并杭设股份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结合资产组组合范围、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的经营情况及资产负债结
构,采用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经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所处行业特点、自身
竞争优劣势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判断评估对象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本
次评估取其经营期限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在此基础上采用分段法对
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评估对象的未来净现金流量分为详细预测期的净现金流量和
稳定期的净现金流量。由此,本次评估采用的模型公式为:
公式 1:
n
Ft Fn+1
P= + ?W
(1+r)it r(1+r)in
t=1
式中:P:评估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Ft: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资产组组合自由现金流
r:折现率
t:收益预测期
it: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折现期
n:详细预测期的年限
W:期初营运资金
(1)Ft 的预测主要通过对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的历史业绩、相关产品的经营状
况,以及所在行业相关经济要素及发展前景的分析确定。计算公式为:
公式 2: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Ft=息税前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净
增加额
(2)收益法要求评估的资产组组合价值内涵与应用的收益类型以及折现率的口
径一致,本次评估采用的折现率为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税前 WACCBT)。首先计
算税后 WACC,并根据迭代计算,得出税前 WACCBT。税后 WACC 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 3:
E D
WACC=KE × +KD × (1 ? T) ×
D+E D+E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目标资本结构
(3)详细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对委托人、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管理层的访谈结合评估专业人员的市场调
查和预测,综合考虑了资产组组合业务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营运能力、行业的发展
状况,取 5 年左右作为详细预测期,此后按稳定收益期。即详细预测期截止至 2030
年,期后为永续预测期。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核实资产与查验资料、评定估算、编写资产评估
报告、内部审核及提交报告等,具体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解商誉形成的过程、资产组组合组成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托人签订了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核实资产与查验资料
明细清单;
细表;
负债按评估申报明细表的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和填报,同时按评估资料清单的要
求收集准备相关的审计报告、产权证明、历史经营状况、资产质量状况、收益预测
资料及其他财务资料等相关评估资料。
(1)听取委托人、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业务有关人员介绍评估对象及所涉及的
资产的历史和现状;
(2)对委托人、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填报的评估申报明细表
进行账账、账物核实;
(3)现场调查、核实资产与查验相关评估资料:根据资产类型和资产额,组成
相应的评估小组,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勘查,对委托人和相
关当事人提供的评估对象权属证明、财务信息和其他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资产组
组合经营主体有关人员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申报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以签字、盖
章等方式确认。评估专业人员对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所获得的资料通过观察、询问、
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方式进行核查和验证。
供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书面意见。
(三)评定估算
对从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通过公开市场信息,或通过专业数据提
供方、政府机关、供应商、中介机构、互联网、委托人、杭设股份及我公司数据库
等渠道,开展调查、询价工作,根据本次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及所收集到的资料选
择相适应的评估方法和估值模型,评定估算评估对象价值。
(四)编写资产评估报告与内部审核
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对各分项说明进行汇总,得出总体评估结论。汇总编
写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分级审核,并在不影响资产
评估专业人员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和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沟通,
听取意见。
(五)提交报告
向委托人提交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假设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业务合法,在未来可以保持其持续经营状态,且其资
产价值可以通过后续正常经营予以收回。
任何一项资产的价值与其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直接相关,在本次评估时假定社
会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和宏观环境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保证评估结果有一个合理
的使用期。
完整。
(二)特殊假设
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
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重大不利影响。
的资质在到期后均可以顺利获取延期。
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化。
经营能力。
本、费用发生的同一年度内均匀产生。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认定这些前提、假设
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前提、
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 31,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壹仟万元)。
注:评估结论系对应 100%商誉的资产组组合价值。
评估结论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截至评估基准日,杭设股份存在以下资产抵押及使用情况:
杭设股份与农业银行签订的 33100620230133048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
房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编号:浙(2016)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6805 号),国有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 1,206.80 ㎡,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综合,证载建筑面积
用 2,168.03 平方米,账面价值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权证编号 项目 名称 面积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 三里亭苑一区三、四层 2,168.03
浙(2016)杭州 投资性房地产 三里亭苑一区 15 幢二层 848.12 28,703,151.79 2,143,757.95
市不动产权
第 0016805 号 投资性房地产 三里亭苑一区 15 幢一层 848.13
合计 3,864.28 28,703,151.79 2,143,757.95
抵押期限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2 日,最高抵押额为 8,000.00
万元,该抵押项下短期借款余额 2,940 万元。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抵押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委托人提供了以下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机构名称 报告名称 报告编号 出具日期 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事务所(特殊普通 审计报告 (2025)第 304171 号 无保留意见
合伙) 审计报告
上述审计报告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重要评估依据之一,如上述报告失真将会影
响评估结论。
(三)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德福巷 12 号图景创意大厦北楼,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为杭设股份的子公司杭州远合置业有限公司,目前由杭设股份作为主要办公
场所免费使用,委托方及审计师将其纳入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范围内。杭设股份
提供说明,声明与其子公司杭州远合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权属纠纷,故本次评估未
考虑图景大厦权属瑕疵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本次评估对评估对象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
资产评估时委托人、杭设股份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
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受以下限制:
(一)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认真阅读和正确理解本报告的
各组成部分(包括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等),单独或部分使用均无法全面、合
理反映评估结论;并应特别关注本报告的价值类型、依据、假设、特别事项说明及
委托人与资产组组合经营主体承诺函的相关提示。
(二)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用于载明
的评估目的和用途。未征本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
露于公开媒体。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承担责任。
(四)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
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本次资产评估是委托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诸多工作之一,评估结论不是对商誉减
值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委托人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完整履行商誉减值测试
程序,合理分析判断商誉减值情况。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次资产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