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
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广东鸿图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3 号),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133,333,33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50 元人民币,
合 计 募 集 资 金 2,199,999,994.50 元 人 民 币 。 扣 除 不 含 增 值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到账,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该所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50002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184,598,276.90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98,056.35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70,091,633.75
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注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实施项目的自筹资金 3,583,7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69,322,084.99
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的计算不含银行手续费支出,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累计投入金额合计 128,566.59 万元,差额为 358.37 万元,主要系本表“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未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实施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定。
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循申请与审
批程序。募集资金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提交募集资金使用申请,
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请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总裁)批准方可实施。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全
资子公司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鸿图”)、广东鸿图(天
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鸿图”)、广东鸿图汽车零部件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鸿图”)均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含作为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武汉鸿图、天津鸿
图、广州鸿图)及保荐人已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第二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
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该协议已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截至日账户 存储
开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号 余额 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
广东鸿图科技股 协定
份有限公司 存款
第二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广东鸿图科技股 协定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支行
广东鸿图(天津) 中信银行股份有
协定
存款
公司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广东鸿图武汉压 协定
铸有限公司 存款
支行
广东鸿图科技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 协定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肇庆分行 存款
南洋商业银行(中
广东鸿图科技股 协定
份有限公司 存款
分行
南洋商业银行(中
广东鸿图汽车零 协定
部件有限公司 存款
分行
广东鸿图汽车零 交通银行股份有 协定
部件有限公司 限公司肇庆分行 存款
合计 969,322,084.99 /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情况及募集资金管理的实际需求,经
董事会批准,新增开设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即上表中账户序号 6-8)。公司严格依照《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与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实施有效监督与管理,确保其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严
格履行相应申请及审批手续,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并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办理现金管理业务(业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使用
期限到期前,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 保不 影响募集 资 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前 提下,使用 不超过
业务品种包括定期存款业务、大额存单业务、结构性存款业务,额度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赎回所有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在银行进行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 0.00 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均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累计为人民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
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 “广东鸿图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并延长建设期,并延长“大型一
体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能
制造)项目”“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基地一期项目”建设期。
原募投项目之一“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
全资子公司广州鸿图,实施地点由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
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期延长至 35 个月(延长 17 个月,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6 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其中:“大型一体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期延长 24 个月(实施期限
延至 2027 年 6 月),“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
期延长 12 个月(实施期限延至 2025 年 12 月),“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基
地一期项目”建设期延长 24 个月(实施期限延至 2026 年 12 月)。
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对
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广东鸿图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包括:查阅募集资金
监管银行对账单,抽查资金使用相关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审批文件;实地查看募投
项目并盘点募投资产;访谈主要供应商;查阅中介机构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公
告;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全面了解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广东鸿图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566.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2) (3)=(2)/(1) 期 效益
化
广东鸿图汽车
轻量化智能制
否 19,100.00 19,100.00 5,146.22 10,626.82 55.64% 2026 年 12 月 29,208.17 注2 否
造华北基地一
期项目
大型一体化轻
量化汽车零部
否 57,000.00 57,000.00 3,652.07 16,826.32 29.52% 2027 年 6 月 21,112.35 注3 否
件智能制造项
目
广东鸿图科技 否 73,000.00 73,000.00 33,667.12 50,006.55 68.50% 2026 年 6 月 -- -- 否
园二期(汽车
轻量化零部件
智能制造)项
目
广东鸿图企业 -- --
技术中心升级 否 20,900.00 20,900.00 2,638.48 2,648.23 12.67% 2026 年 6 月 否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8,459.83 48,459.83 0 48,458.67 100.00% -- -- -- 否
合 计 -- 218,459.83 218,459.83 45,103.89 128,566.59 58.85% -- -- --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厂房、检测中心、
仓库的基建项目均已完成,主要设备已完成安装验收。目前,项目整体正处于规划、消防、环保等多
部门综合性竣工验收阶段。为进一步确保“金利二期项目”投产后完全符合各项法规标准,保障长期
稳定运行,整体验收手续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待全部验收程序履行完毕后,项目即可正式投入生产运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营。公司为确保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目)
经公司充分考虑、审慎研究,拟延长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至 2026 年 6 月。
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广东鸿
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三、(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银行专户、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为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保持一致,此处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基地一期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基建工程已完成投入,生产设备仍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陆续投入中),尚未完
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项目建设期间,公司陆续接到客户相关产品的订单,使用目前已投入的设备进行生产,已实现部分营业收入(详见上表中本
年度实现的效益数据)。
注 3:大型一体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已完成部分设备购置,在项目建设期期间,公司陆续接到客户相关产品的订单,使用
目前已投入的设备进行生产,已实现部分营业收入(详见上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