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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0609 号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通信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纵横
通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纵横通信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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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司在特定项目合作业务中发生重
大异常交易事项,并暴露出相关控制薄弱环节,主要体现为重大项目商业实质与
风险评估、交易对手及往来单位管理薄弱,合同审批与授权核验控制不到位等方
面仍需持续完善。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采取包括建立
重大项目专项评估机制、建立往来单位分层分类管理机制,新增重大项目合同独
立核验机制等在内的多项整改措施。同时该重大异常交易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
案件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持续推进相关事项的处置工作。本段内容不影响
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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