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科技”或“公司”)2017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天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17 年 7 月 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47 号《关于
核准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45,511,69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
币 13.2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603,029,998.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332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资金
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核查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
,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等)
(四)投资决策有效期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并具体实施等事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和公司日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
险投资理财,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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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构进行审计。
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七天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
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天玑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天玑科技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天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与此同时,保荐人关于天玑科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需提请公司及投资者重点
关注: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近年来天玑科技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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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预期的情形,提请公司对尚未确认使用投向的剩余募集资金,后续更加充分论
证确定用途,以妥善安排资金投向、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保荐人提请公司持续
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并履行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页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夏俊峰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