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友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常友科技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需求,2026 年度
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兆庚”)、
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常友”)、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常卓”)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
主要用于向供应商采购付款、销售合同履约等日常经营业务或与金融机构开展融
资业务等事项。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
民币 2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被担保对象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
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占
被担保方最 是否
担保 担保方持 截至目前 2026 年担保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关联
方 股比例 担保余额 总额度 近一期净资
负债率 担保
产比例
常州兆庚新
材料有限公 100% 66.99% 72,000 100,000 96.02% 否
司
公司 乌兰察布常
友科技有限 100% 75.11% 5,000 20,000 19.20% 否
公司
江苏常卓科
技有限公司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
品)销售;模具、塑料制品、木制品、玻璃钢制品加工、销售;泡沫的打孔、
切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6,782,314.79 526,755,391.33
负债总额 273,386,072.14 352,848,994.62
净资产 153,396,242.65 173,906,396.71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7,292,364.39 462,846,016.40
利润总额 51,414,096.77 22,567,017.41
净利润 40,894,638.89 20,167,897.02
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
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高性能纤维及复合
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软木
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
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5,697,477.57 335,912,881.66
负债总额 174,440,966.13 252,311,968.04
净资产 51,256,511.44 83,600,913.62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4,803,576.21 328,932,944.83
利润总额 5,057,210.05 38,057,385.92
净利润 3,916,768.00 32,306,772.98
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
备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
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城
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智能无人
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22,956.12 23,933,863.78
负债总额 1,783,085.34 7,075,456.12
净资产 9,239,870.78 16,858,407.66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042,571.94 6,933,429.72
利润总额 165,177.47 -5,593,502.37
净利润 103,504.19 -4,381,463.12
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
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与结算业务的运作效率,满足公司整体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乌兰察布
常友、江苏常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
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为 140,00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亮庭 张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