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铁科技”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天铁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341 号文《关于同意浙江
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4,885.4041 万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6.58 元,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12:00 止,共募集资金 81,000.00 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
人民币 1,372.38 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79,627.6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294.70 万元(不
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33.6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9,471.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31801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72.16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
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60 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
利息收入 20.62 万元,手续费支出 0.0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
均已划入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
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监管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新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
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兴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泰证券承接。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连同中泰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已将所有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
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已于 2025 年 9
临海支行 月 3 日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于 2025 年 9
天台支行 月 3 日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于 2025 年 9
天台县支行 月 3 日销户
合 计 -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产品为兴业银行企
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按照额度范围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照上述授权范围使用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
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终止“年产 40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45
万根钢轨波导吸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剩余金额 32,493.17 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天铁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
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天铁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结论意见如下:天铁科技公司截至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
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小星 王 飞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471.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489.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489.5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0.88%
是否已变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是否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 ( %)(3 )=
(含部分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向 总额 (2)/(1)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方米橡胶减振
是 49,800.00 49,800.00 1,656.16 24,873.03 49.95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垫产品生产线
建设项目
钢轨波导吸振
是 7,200.00 7,200.00 16.00 2,550.83 35.43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器产品生产线
建设项目
否 24,000.00 22,471.65 0.00 22,471.6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 81,000.00 79,471.65 1,672.16 49,895.50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行业发展和公司现有产能情况,公司认为继续实施“年产 40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45 万根钢
的情况和原因
轨波导吸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能面临项目实施后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等风险,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
(分具体项
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目)
项目可行性发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行业发展和公司现有产能情况,公司认为继续实施“年产 40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45 万根钢
生重大变化的
轨波导吸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能面临项目实施后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等风险,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
情况说明
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
金暂时补充流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照上述授权范围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归还至募
动资金情况 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使用任何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金进行现金管 动使用。
理情况 公司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产品为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
决议有效期内按照额度范围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 15.73 万元。
“年产 40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45 万根钢轨波导吸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
项目实施出现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如下:结合行业发展和
募集资金节余 公司现有产能情况,公司认为继续实施“年产 40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45 万根钢轨波导吸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能面临项目实施后投
的金额及原因 资回报不达预期等风险,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将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32,493.17 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不适用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附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改变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承诺项 本年度实际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3)=(2)/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行性是否发生重
目 金额 投入金额(2)
(1) (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年产 40 万平方米
永久性补充流
橡胶减振垫产品 27,471.44 27,471.44 27,471.4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 45 万根钢轨
永久性补充流
波导吸振器产品 5,018.13 5,018.13 5,018.1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1] - 32,489.57 32,489.57 32,489.57 - - - - -
变更原因、决
意公司终止“年产 40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45 万根钢轨波导吸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策程序及信息
金。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募集资金投
披露情况说明
资项目终止的原因如下:结合行业发展和公司现有产能情况,公司认为继续实施“年产 40 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45 万根钢轨波
(分具体项
导吸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能面临项目实施后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等风险,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
目)
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注[1]:变更后的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合计金额与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一致,差额系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
(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