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元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双元科技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12
募集资金承诺投 月31日募集资 投入进度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总额 金累计投入金 (%)
额
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
设项目
合计 166,635.87 102,373.64 61.44
注: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
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预期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2026年6月 2027年6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到外部宏观环境影响,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调整公司战略布局,拟将“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放缓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节奏。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
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延长。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公司具体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制度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募
集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预计完成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7年6月,尚未投入的
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
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
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
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投资
总额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艺霖 袁莉敏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