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系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
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成国光,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1984 年 7 月至
今历任北京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公司
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场出席董事会 2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2 次,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未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在 2025 年度
任职期间,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
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战略委
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行委员职责。
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化、深层次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对审计过
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审议公司各季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
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与有效执行,确保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及
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持
续关注监管机构、投资者、媒体和公众反馈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
股东的诉求。
况,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对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布的最新法规和各项监管规则,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
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
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与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不定期走访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部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邮件、
远程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此外,本人时刻关注行业形势
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利用本人所掌握专业知识,为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提供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须的有利条件,为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和大力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
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棒线材出
售、原材料采购、委托加工等业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币 176,500.00
万元。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公司为关联方湖州久立永兴特
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遵循平等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
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认真、严谨,
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本次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
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
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对相
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兴江先生、邹伟民先生、
姚国华先生、郑卓群女士、李郑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朱光先生、叶芙蕾女士、徐宇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及充分了解前述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职业经历、兼职情况及履职能力
等,认为前述人员均具备行使相应职权的任职能力,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六)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
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并持续
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任期内每
次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员工的
薪酬情况进行合理评估。积极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定期报
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成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