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华: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俊英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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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
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广大股东负责的态
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孙俊英,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
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深
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思特光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                      股东会
报告期召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报告期召   出席股东
开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开股东会   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席会议     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每次董
事会召开前,本人必定会投入时间,认真审阅议案所附的各项资料,遇到疑问,即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立、审慎、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除在涉及本人津贴的议案中回避表决外,其他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
形。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且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集、主持并出席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财务总
监聘任、审计机构选聘、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等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与核查职责。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召集、主持并出席全部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
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与任职资格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提名的候选人具备
相应履职能力与符合任职条件。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按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核,认真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议案,
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核公司转让资产的议案。
在该次交易中,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下属子公司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及相关债权,摘牌方用于支付交易对价的资金来源于向公司关联方的借款,公司基于审
慎原则参照关联交易标准履行审议程序。上述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遵循了市场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定期听取内审部门的汇报,结合自
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公司加强内审工作,帮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
水平、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就年报审计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审计工作计划、独立性、财务报表方面重
点关注事项、内控问题等汇报,及时了解相关审计情况,并就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提出
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业绩说明会及股东会中,以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参与中
小股东互动活动,聆听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情况,
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现场工作包括参加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走访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拜
访年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在现场工作中,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经验,就控股
子公司收入确认会计处理、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与回款管理、资产转让定价、子公司业务
拓展方向、内审工作前置优化、内控与审计制度完善等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本人履行上述职责的过程中,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配合和支持,不存在妨碍
本人独立履职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对
公司的重点事项予以关注和核查,并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
性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
技有限公司 95%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等审议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合规性及
公允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或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等相关规定,认真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
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财务会计报告,全面核查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
完整性,重点关注财务核算、资产减值计提、子公司收入确认会计处理、应收账款管理
等关键事项。同时,持续跟踪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慎核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内控、内审制度修订工作,推动内审工作前置优化,切实发挥独立监
督作用,保障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合规稳健发展。
  (五)改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前任年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
满,改聘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改聘前
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该所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及项目团队配置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慎核查,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与上市
公司审计履职能力,符合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改聘深圳广深会计师
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总监吴涤非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职,公司聘任郭魁元先生
为财务总监。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董事会召开前对郭魁元先生的履历进行
认真审核,同意聘任其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完成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
管理人员的聘任。本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严格审
查,在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中参与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与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十)内部控制缺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缺陷,公司对部分投资公司管控能力不足,未
能对其重大经营事项实施有效控制,或在处理与被投资企业利益关系时缺乏有效的内部
控制机制,使相关投资公司未能达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独立董事将持续关注公
司的整改情况,督促公司严格落实内控规范相关规定,努力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尽早消
除内部控制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审
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独立、公正地提出专业见解和意见,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优
势,严格把关重大决策合规性与公允性,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 年,面对持续更新的监管政策与公司治理要
求,本人将持续加强证券监管规则、合规内控、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
履职能力,坚守独立客观立场,持续做好现场核查、审计监督、决策把关等履职工作,
更好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科学决策、专业咨询的作用。
                                  孙俊英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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