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郑国坚
本人郑国坚作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工作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独立董事郑国坚:1969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曾任香港中文大学经济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
研究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副院长,中山大学企业研究院执行
院长,中山大学发展规划办办公室预算管理处处长。2024 年 11 月至 2026 年 2 月担任广州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3 月担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本人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
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进行评估。
二、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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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信、负责的态度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
表意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关会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因此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全部赞成,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
大会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
郑国坚 3 2 1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了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参加相关会议。主要参与专
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等。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持召集两次审计委员会,主要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定期
报告、聘任财务负责人、聘任内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议。此外还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听
取内部审计机构汇报内审工作报告,掌握相关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在 2025 年度任职期
间,公司共召开一次提名委员会,主要审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提供专业意见,切实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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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审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
关事项。本人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内部管理和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
建议。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对于每项需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与执行情况,并基于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未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
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
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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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4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了解最新政策解读,以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
工作时间八日。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
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三、 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
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本次聘任程序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拟聘任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
提名委员会就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
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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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相关
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经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正式离任,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董
事会以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祝愿公司未来发展蒸蒸
日上,越来越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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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郑国坚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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