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学: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永嘉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29: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龙口联合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
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沈永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生,华东理工大学精
细化工研究所应用化学博士,德国马普科学院高分子研究所博士后。1980 年至
月就职于华东理工大学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20 年 11 月起兼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并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
事的任职要求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义务。2025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       年度召开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会
事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次数
 姜欣                   6         6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
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
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常会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
日常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
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希望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行
情及机遇,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日期                届次                            事项
                  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
                  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1.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专门会议第
                  三次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
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 15 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
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对于履职所需
的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通,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
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
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意识。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历次股东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
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七)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
还不定期到公司及投资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沟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
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天数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并为公司提
供多维度的见解与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
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
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合规性和真实性。2025 年度,公司严格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定期报
告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翔实,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度与烟台依众化工有限公司、龙口思源塑业有
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025年实际发生的金额376.87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已审议
批准的900万元额度,公司与依众化工以及思源塑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
常的市场行为,为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
方形成重大依赖。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审查,本人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认可和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本人同意聘任和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
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
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董事义务,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
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在各次会议中,我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
其他文件,审慎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有
效性。
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
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最后,我向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
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沈永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联合化学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