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工作
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洁慧,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现任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本人任职期间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自出席 6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对董事会召开程
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故对审议的各项非关联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
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履职情况如下:
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 5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工作、内审工作、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
项进行监督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与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审阅了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
与总结等事项,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深入
交流。本人在年度报告预审阶段,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
(四)现场检查情况
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自公司
上市之日起至 2025 年末的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4 天,符合相关监管规范要
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 7 月—12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因此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完成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后按时编制及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相关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慎判断,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该事项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经审查,本
人认为:信永中和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
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事项发表明确意见;通过监
督制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
供专业客观建议。
务合规体系建设、内控完善、审计质量提升等方面提供更具可行性的建设性意见。
同时,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审计工作、关联交易财务合规性
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始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
续、稳健、高质量发展。此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李洁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