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要求,以法律专业
为支撑,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完善、经营管理规范运行。现将本人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詹桂宝,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执业律师,无境外居留权。曾在黑龙江省军区服役,
历任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
任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主任。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任职外,未兼任
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与精力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相关任职已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除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外,未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公
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或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益关系,能够完全独立履职,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不当干预。
理办法》等监管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自查结果已正式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
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判断的情形,一致确认本人独立董事
任职符合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时、全程、亲自出席所有会议,无缺席、无委托出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情形。会前,本
人认真研读会议材料、核实事项背景、梳理合规要点;会上,充分参与议案讨论,结合法律专
业视角发表明确意见,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会后,持续跟踪会议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制度化沟通,确保重大决策科学、程序合规、落地有效。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报告、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均履行完整的审议与披露程序。本人对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席次数
鲁文华 9 5 4 0 0 否 2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同时依规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
作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始终坚持合规性、适配性、专业性原则,持续关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职业操守与治理结构优化工作,严格对照监管规定
与《公司章程》审核人员选聘标准、任职条件及程序合规性。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队伍稳定,未发生换届、聘任等需提交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因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未召开会议。报告期内,本人持续跟踪公司治理结构运行情况,确保人员配置与任职资格始终
符合监管要求。
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参与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审议事项投
同意票。会议重点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直接关系股东核心利益的重
大事项,本人开展合规审查、独立判断,审慎发表专项意见,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治理情况,
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法律专业背景独立董事,本人将合规审查、风险防范、程序监督作为履职核心。在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积极参与审计沟通工作,与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在审
计进场、报告初稿形成、年报披露前等关键节点开展充分交流,审阅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初稿
等资料,重点关注审计程序合规性、财务信息真实性、重大会计判断合理性,保障审计工作独
立、客观、公正。
日常工作中,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法务部门保持定期沟通,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
合规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公司内控运行、风险排查等动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根本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
股东会等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诉求、及时回应关切、推动合理建议落地。
在审议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重大经营事项等议案时,重点审查程序合规性、定价公允性、利
益平衡性,确保所有决策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
部控制、合规运行等实际情况;日常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高效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全年累计现场工作 16 天。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财务、内审、法务等相关部门为本人履职提供了
全面、及时、有效的支持,包括定期通报经营情况、及时报送重大事项进展、全力配合提供履
职所需资料、保障信息获取渠道畅通,为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判断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其他工作
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持续跟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确保重大决策依法合规推进,
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密切沟通,监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全体投资者
的公平知情权,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为持续提升履职质效,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与学习
活动,深入学习最新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市公司治理规则、证券法律实务等内容,不断强化
法律专业素养与独立履职能力,牢固树立合规意识与责任意识,为公司规范运作、风险防控提
供专业支撑。
结合法律专业优势,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经营合规风险、治理风险、信息披露风险及内控执
行风险,对潜在风险点及时与管理层沟通提示,推动公司完善制度流程、强化内控执行,提升
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重点
围绕以下事项开展独立判断与审慎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一)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按时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准确披露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经
营情况与重要事项,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经审查,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准确,内容真实完整。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在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及监督情况
基础上,经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执行有效,2024 年度内部控制具备
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内
部控制建设与运行实际情况。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慎审查,本人认为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
验与良好职业素养,执业过程独立、客观、公正,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建
议公司续聘该所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相关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修订后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监管导向及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薪酬体系设计合理、考核机制清晰,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信息披露真实透明。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计划
(一)2025 年度履职总体评价
优势,认真履行监督、核查、审议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决策,对公司合规运营、信
息披露、内控建设、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助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2026 年工作计划
工作:
的合规监督;
法权益;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
持!
独立董事:詹桂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