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滨)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24:3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吕滨,作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吕滨,1999 年 9 月毕业于浙江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工作期间获高级
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非执业资格。2000 年至 2005 年担任浙
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05 年至 2019 年担任浙江诗华诺倍威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至 2020 年担任北京财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
年至今担任杭州略营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至今兼任浙江金融职业技
术学院的会计学院行业企业特聘副院长。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股东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                              备注
            事会次数                 (次)        (次)
  吕滨         9           9        0          0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
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客观评
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并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审核,切实
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门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
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
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本年度内,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人
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
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
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累计
现场工作时长已达 15 天,并且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
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密切关注与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
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九)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关注公开市场中中小股东关
心的公司信息,监督公司行为,未发现公司存在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人于
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
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
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
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没有应当披露的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其
他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
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
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已经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
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上述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作废、归属条件成就
等事项均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了登记手续。
  除上述(一)至(六)项所列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
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
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后续培训。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吕滨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同星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