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陈文德)
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使职
权,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
审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审慎意见,忠实勤勉履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文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今任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妨
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出席次数
陈文德 3 0 0 2
自出席会议的情形。会议期间认真审阅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深入讨论,
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
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程序完备,重大事项决策均严格履行了相应审
议程序,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本人作为该委员
会委员,均按时出席全部会议,认真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度工
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全过程中,本人主动了
解并掌握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过程进
行严格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风险防控职能。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 次,本人作为
该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行业薪酬水平
及岗位价值评估结果,认真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事项,确
保薪酬分配科学合理、合规有序。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重点对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查。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立场,对该等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独立审议,并发表专项审查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
责,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亦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
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保持
常态化沟通,全程参与各类审计沟通会议,就公司财务核算规范、内部控制执行
成效、审计重点事项等内容进行充分交流,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为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提供坚实保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及开展现
场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财务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落
实情况及业务发展态势,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专项工作汇报,并结合自身专业知
识,就公司规范运作、风险管理、内控完善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提
升治理规范化水平。报告期内,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17 天,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积极有效的支持,对于本人履职所需的各类会议材料、财务报告、经营数据等相
关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及时补充完善,确保本人能够依据完整、准确的
资料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保障履职工作顺利开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持续监督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在行使
表决权时,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在发表审核意见时,始终坚守独立立场,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
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求,具备必要性。经核查,相关关
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审议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严格按照规定回
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前述报告均已
按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确认,该会计师事务所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履职勤勉尽责,有效保障了公司审计工作
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以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高质
量推进。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是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
展水平而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本人认为,
上述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议、决策及执行过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全面、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
效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发挥对公司重大决策的监督作用。2026 年度,本人将继
续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持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履职专业性,进一步强
化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力度,积极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规范、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陈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