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科技”
或 “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守诚信勤勉原则,深度参与公司治
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
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
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相宁,男,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注册律师。现任江苏德策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江苏省
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苏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家港农商行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改革发展,逐步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表决率均为 100%。公司召开股东会 6 次,本人出席 1 次。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
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
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未对股东
会议案提出过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委员,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参加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能够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组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
结果。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重大决策中
的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我本人
未行使相关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结合公司经
营管理实际,认真审阅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
作方案等相关材料,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本人围绕审计计划
执行、工作推进落实、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全面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及内控管理工作整体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投资者交流会等方式,从
独立董事的角度解答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听取其对公司经营管理
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给公司,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
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积极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
行业发展趋势等外部环境变化,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未来发
展规划,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
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此外,还通过浏览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查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等多种渠道,全面掌握公司运
营情况。同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
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
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
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
计进行审查,本人认为:中核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中核财
务的票据承兑、贴现、委存委贷、保理、结算等金融业务均按照公平、
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收费标准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
本和融资风险,节约财务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公司的审计安排计划、重点关注
事项,认真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并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年
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
的定期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
定的标准,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全
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运行的
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3 次会议提议,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
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
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董事会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人员任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免职的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所聘任的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述
职。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公司制
定的高管薪酬方案科学、合规,其审核程序合理、合法。薪酬的发放
程序符合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
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较好地维
护了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勤勉尽责、积极为公司董
事会民主决策、高效运行建言献策,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推动公司
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杨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