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万文英)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公正、客观发
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
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万文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5 年出生,中专学历。
年 4 月任瑞士航空办事处总经理秘书;1992 年 1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北京燕莎友
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5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北京市商业联合
会副会长;2005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专家委委员;
月任中国服装协会专家委委员;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北京首创置业股
份有限公司商业总顾问;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嘉曼服饰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 9 日至今任嘉曼服饰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亲自出席 5 次,委托出席 0 次,出席股东会 4
次。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也无弃权表决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项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沟通函》、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参会 1 次,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
过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听取工作汇报、审阅相关资料
以及与会计师进行沟通等途径,对公司开展了多次实地考察。考察过程中,重点
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2025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与检查,从而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
的运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络,积极配合并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
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会决议落实情况、财务管控、关联往来和业务拓展等相关事宜,查阅相关资料,
凭借自身专业素养与行业积累,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有效保障公司
股东的正当权益。
料;针对每项提交董事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细致查阅有关文件,
依托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与相关培训,持续增强自身专业能力与履职胜任力,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
提供见解与提议,推动公司更加规范地运作,维护股东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行相关职责。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及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
作安排与重点工作的进展进行交流,全力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
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里作用的发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特别关注情况
在制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本人仔细比对了现金股利分配金额与公
司的《公司章程》以及《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充分考量了当前行业状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多
方面因素,契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满足监管部门对利润分配的
指导性要求,也符合公司制定的《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于是,本人同意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编制并公告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度半年度报告》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在相
应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且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上述报告均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且由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与披
露流程合法合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人依据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各位董事、高管人员的职责分
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董事、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
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董事、高管的薪酬数额。
五、培训情况
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以及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同时认真
学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其它事项
(一)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
理人员。
(五)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综合前述分析,在 2025 年度,本人恪守高度忠诚与勤勉之原则,忠实履行
了所肩负的职责与义务。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
事的明确定义与要求,以更加严谨、负责、勤勉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独特作用,坚决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
内的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万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