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加
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志强,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火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华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金汇峰新型包
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
上市公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 2022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经确认,本人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判断立场,不存在
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会,1 次临时股
东会,本人已全部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详细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对 2025 年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在报告期内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次数
独立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席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数
王志强 4 4 1 3 0 0 2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慎的判断。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发生在股东会召
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职责,发挥了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共 4 次,主要对定期报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
审计风控部等部门工作汇报,并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投资并购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内容 表决结果
名称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
案》
议案》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审计委员会第
员会 资金的议案》
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议案》
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的议案》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控建设工作汇报的议案》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
建设工作汇报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监督与内控
十五次会议 建设工作汇报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主要对 2025 年
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进行审议,以及针对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的设立及终止进行探讨与审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
并对各会议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 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
况如下:
委员会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内容 表决结果
名称
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 2、《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酬与考核委员会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薪酬与 日 通过
第三次会议 要的议案》
考核委
员会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全方位深度参与公司治理的各项
关键环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致力于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贡献
力量。通过公司战略研讨会、业绩分析会等把握公司所处行业的动态趋势,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和战略落地情况;通过参加年报审计沟通会,与审计机构深入沟通,
对年报审计中的关键问题进行细致询问与重点关注;通过座谈会、电话问询、实
地调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相关制度及执行流程文件等,持续跟踪公司财务管理
与内部控制的合规性;通过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倾听中小投资者关切
的问题,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对公司对外投资、新建医院等战略布局实施
情况进行关注,深入了解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证券部、财
务部、审计风控部等核心部门展开交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建议与支持。此
外,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潜在影响,报告期内,曾就市
场竞争态势、行业政策调整、眼科医疗技术迭代更新等关键问题与公司管理层深
入交流,持续跟踪行业动态与外部舆论,确保及时掌握公司发展动态,为公司应
对市场挑战提供前瞻性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协调
独立董事工作,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
了必要条件。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关
于预计关联交易的资料及往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本人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定
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
常现象,主要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的初步判断,实
际发生额则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具体确定。公司 2025 年实
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关注全体股东的权益保护和合理回报,积极督促公司提升现金分红水平
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按时完成了权益分派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实际经营
情况、资金需求以及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因素,切实听取了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有利于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审查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积极沟
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
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质和执业资格进行了审查,认
为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和独立性,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审工作,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
司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
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预计的担保事
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做出的合理预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际产生的担保全部发生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逾
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
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
偿债务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合规有效,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或
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报告期,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的事项。2025 年,公司合计披露公告及相关文件 142 份,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股东
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接待投
资者调研,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积极参与投资者沟通、
交流工作,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确保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及津贴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综合考虑了行业水
平、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的规定,不存在违
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针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本人对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董事会成员的专
业性和合理性,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优化提供保障。
报告期,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报
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特别研究
监事会取消后审计委员会的履职规定,并认真学习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新规,不断
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总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勤勉、尽职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及履
职经验,针对公司战略布局、风险防控、合规运营等关键领域,积极建言,助力
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本人积极搭建起投资者与公司间沟通的有效桥梁,
确保各方诉求得以充分传达与妥善回应,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责任心、敬业精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同时,本人将保持积极学习的态度,深
入研习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升履职专业能力,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推动
公司迈向健康、可持续发展新征程。
特此报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