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福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严福洋作为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
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严福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国注
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就职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审计部、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华南业务总部、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担任深圳市海格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中弘
传智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广州中弘传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
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柏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和董事兼经理、广州故新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经理,2024年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严福洋 4 4 0 0 否 2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
董事会与股东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
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
工作,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参加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对定期报告编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事项
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次,实际出席1次。对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
了审查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
核相关议案材料,与公司充分沟通后,基于独立性和专业性的判断,对公司现金管
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补选及增补董事、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科
学、更客观。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调整公司治理架构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
度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调整公司治理架构、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上述
举措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补选及增补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的
整体规划布局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的“装配式建筑与BIM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深圳)建设
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流,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编
制和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现场沟通、
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16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规范
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
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首
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形。
七、总体评价
本人在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本人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秉持高度的责任
心,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6年度,本人将
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严福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