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现将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广英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法学学士,
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4年8月至2022年2月任北京璞信投资有限公司合伙
人;2022年3月至2024年10月任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2024年11
月至2025年12月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2022年10月至今任中国康复技术转化
及发展促进会理事;2024年11月至今任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低空交通与经济专业委员
会理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北京金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和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事会次数2次,股东会0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关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
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缺席 出席股东会的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王广英 2 2 0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
员会委员,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需以上专门委员会审核的议案,也未发生
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职责,在会计师进场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
度审计重点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和
监督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谈沟通、实地考察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
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的战略规划情况、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2025年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六天,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公司为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本人对公司
进行相关情况了解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对本
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不存在任何阻碍和干预行为。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
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以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
观的结论,审慎行使表决权。
及时关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与高管人员就公司的经营发展交换意见;在董事
会上充分发表意见,谨慎表决,有效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定期报
告全文进行了仔细审阅,认为定期报告所载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二)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工作。经审核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均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除以上事项,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重大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本人密
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沟通,促
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养和履职能力,深入研究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和市场发展
动态,加强与公司、中介机构的沟通,不断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为公司的
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为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