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蕊爱
本人作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自 2025 年 9 月 16 日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的有关要求,忠实履行各项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蕊爱,女,1963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
中共党员;曾任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壶化股份独立董事。现任山西蓝
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以来董事会召 以通讯方式参加 出席股东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开次数 次数
李蕊爱 3 1 2 0 1
任职以来,本人出席股东会 1 次,董事会 3 次。本着勤勉务实和
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在认真查阅公司提供
的议案资料基础上,与公司高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进一步了
解相关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
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召
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出席率为 100%。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忠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会前认真
审阅公司相关会议材料,与董事会秘书或各委员会的执行部门进行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
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
董事会专门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委员会名称
次数
术要求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4 2025 年 12 月 09 日 1.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工作计划的议案
任职以来,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
通,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对年报审计工作的范围、重要时间
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范围全
面覆盖,关键审计事项公开透明,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了解公司治理等方
面工作情况,积极关注互动易等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了解并指导
公司持续改善和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同时,本人
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机会,多次深入煤层气生产现场,通过实地参观调研、查阅文件、
听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询等方式,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深入了解,全年现场工作累计达 6 天。日常通过电话、邮
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亦主动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与公司有关的市场报道,在了解公司的基础
上,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就公司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
沟通联系,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我们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
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
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
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16 日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
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
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完整性、
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
程中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地区整
体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所发放的薪酬符合目前的市场
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发布定
期报告和临时公告,2025 年,公司对董事会、股东会的决议及时进
行披露,并针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项披露,全年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在内
的公告共 150 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合规,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良好,未发生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四、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西省证监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系统学习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勤勉尽责、独立履职,认真出席会议、审慎表决决策、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今后,我将继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原则,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聚焦公司治理、风险防控与规范运作,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推
动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贡献
应有力量。
独立董事:李蕊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