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徐言生)
立董事(任职至 2025 年 7 月 4 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
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徐言生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华南理工大学动力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教授、正高级工程师。1988 年 7 月至
长城建设集团技术部经理职务,2003 年 6 月至今担任顺德职业技术大学教授、广
东省热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制冷空调技术专业教学与技术研发。
徐言生先生兼任中国制冷学会理事、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广
东省制冷学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曾荣获顺德区优秀教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
学名师奖、全国优秀教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等荣誉。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本人作出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均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委托出席 1 次),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义务并依法行使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形。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 是否连续
委托出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任职状态 席董事 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现场/通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数
讯方式) 事会会议
徐言生 离任 2 2 0 0 否 1
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收集会议相关情况及资料,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全
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与整体运作情况,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
间,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与日常经营状
况,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对全体股东负责。
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审慎、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会成员,均按规定出席历次会议,无无故缺席情形。会议期间,本人对公司定期
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委员职
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
使特别职权的情形,本人不存在行使相关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汇报,包括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公司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有效提升了公
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本人积极与会计
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年度报
告审计制定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此外,本人还审
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并对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考察。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年度审
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
邮件等日常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持续关注媒体及网络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与经
营动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报告相关的各类会议、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内外部相关方沟通交流、参加业
务培训及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等。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期间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通报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资料与信息,作出独立、客观、公
正的专业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管理所需,定价遵循公平合
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
署框架协议,确保相互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不偏离第三方市场价格。执行过程
中,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与重大事项,充分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所有定期报告均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贯彻落实《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
范能力,公司全面推进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确保内控规范体系稳
步落地实施。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报告期内,除因会计准则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原因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系及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并发放。该薪酬方案
科学合理、合规透明,既与行业薪酬水平相匹配,也充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以谨慎、忠实、勤勉的态度恪尽职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与专业指导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徐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