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光)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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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李光)
立董事(任职自 2025 年 7 月 4 日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
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光女士,独立董事,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高级经济师、证券投资分析师,暨南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美国
San Francisco State University 访问学者,被广东省委省政府选拔为广东省高层次管
理人才。李光女士曾任广东南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
司副总裁,广东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专职副会长,广
东新三板公司协会会长、广东金融学院客座教授。李光女士兼任中电科普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本人作出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均亲自出席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并依法
行使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                是否连续
                             委托出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任职状态                  席董事                 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现场/通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数
                     讯方式)                 事会会议
 李光    现任      6       6      0     0      否      3
  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收集会议相关情况及资料,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全
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与整体运作情况,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
间,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与日常经营状
况,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对全体股东负责。
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审慎、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 2 次。本人作为上述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均按规定出席历次会议,无无故缺
席情形。会议期间,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
审慎审议,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
使特别职权的情形,本人不存在行使相关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及公司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有效提升了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
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
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制定的工作计划
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此外,本人还审阅了公司《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年度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运行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
日常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持续关注
媒体及网络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跟进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动态掌握经营情
况,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报告相关的各类会议、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内外部相关方沟通交流、参加业
务培训及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等。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期间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通报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资料与信息,作出独立、客观、公
正的专业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管理所需,定价遵循公平合
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
署框架协议,确保相互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不偏离第三方市场价格。执行过程
中,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与重大
事项,充分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所有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贯彻落实《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
范能力,公司全面推进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确保内控规范体系稳
步落地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在设计或运行环节存在重大缺
陷。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2025 年 8 月
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
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报告期内,除因会计准则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原因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系及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并发放。该薪酬方案
科学合理、合规透明,既与行业薪酬水平相匹配,也充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员工持股计划
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外
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等,
合计不超过 19 人。本计划将以 6.18 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累
计不超过 2,085,259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74,360 万股的 0.28%,筹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2,886,901 元。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该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股东会授权,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并
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本着员工
自愿参与原则,充分尊重员工意愿,公司决定终止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与之配套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同步终止。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届满,结合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完
成情况,该批次锁定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符合解锁条件
的股份数量为 204.8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8%;实际解锁股份数量为
合解锁条件股份的非交易过户手续。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以审慎、忠实、勤勉的态度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与专业指导作用。
事职责。同时,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更新变化,通过持续学习不
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及时掌握最新监管动态,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及全体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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