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
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上任,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即完成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后,连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肖劲,男,汉族,1967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工学博士,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有
色金属学会轻金属委员会委员,美国 TMS 学会会员。近年来先后担任澳海炭
素、泰安粉体材料等多家公司技术顾问。现任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二、 出席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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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
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8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项
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情况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
下:
时间 事由 会议审议事项 表决情况
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的议案》
一次会议 5、《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的议案》
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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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四、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
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
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未来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提出意见
《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 2024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一致通过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
案》
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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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致通过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仍然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情况、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
查并提出了建议。
(三)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进行审核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
义务。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提出意见
一致通过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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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
(二)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
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
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对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
审计过程中履行职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
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专业意见。聘任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并时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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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能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慎行使表决权。
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
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
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期间,针对2025年公司日常经营期间金额较大的业务
开展,从公司内控完善及公司利益保护角度出发,督促公司着重对几个重大
事项和业务开展进行核查落实,包括督促公司核查落实智算业务、新瑞固锂
等事项的相关问题,相关问题也已经通过督办函的形式通知公司核查整改,
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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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其他工作情况
九、 总体评价和建议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
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
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针对本人和独立董事请求公司核查落
实的相关问题,建议公司完善公司内控,提高管理水平。2026年度,本人将
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
部控制情况等,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肖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