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25 年度公
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所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
超过六年,本人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俊秀,男,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
大学微电子专业学士,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设计专业硕士。2003 年至 2005 年
任职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 年至 2017 年任职深圳艾科创新
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职西安开阳微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2016 年 3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职苏州开阳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份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职深圳昊阳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董
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职成都焱之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拥有近二十年的研发
及管理经验,担任过国家 863 项目及核高基重大专项负责人,在芯片的系统设计、
架构设计、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组织规划等方面都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2015
年获批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南山区领航人才,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青岛旻阳
半导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担
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应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席董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股东会 股东会次
事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会,积极行使表决权,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亦不存在任职期间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方面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除按规定需回避表决的事项外,本
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
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
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季度工作计划》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季度工作计划》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季度工作计划》
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8)上市地点
案》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回报规划的议案》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24 日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季度工作计划》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月 12 日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的相关要求,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工作汇报(计
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事项进行审查,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进度,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沟通交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独立董
月 14 日 4、《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
事专门会议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第三次独立董 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月 11 日
事专门会议 2、《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的议案》
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独立董
月8日 法〉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
单〉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独立董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月 17 日
事专门会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独立董
月 26 日 (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事专门会议
(10)决议有效期
报告的议案》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划的议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交易的议案》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日 事专门会议 (2)《选举李慧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股权激励、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审慎审查,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及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开展现场办公,深入了解、充分研讨公司重大事项,始
终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提供各项
所需资料,为独立董事科学、客观决策提供了充分保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没有行使过下列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 2024 年报审计前沟通会议,对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
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审计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营实质,有效维护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及时掌握市场诉求与相关
意见。同时,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倾听
中小股东诉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与投资者沟通中的积极作用,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日),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面履
行职责。本人全年不定期赴公司开展实地调研,重点了解经营动态及募集资金管
理情况,跟进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决议的落实进展,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及时、完整地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资料。在重大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出台后,公
司能够第一时间向独立董事传达解读,并就规范运作要点进行提示。公司为独立
董事现场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提供了高效畅通的沟通渠道与有力
支持,切实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职;对于本人在审议议案过程中提出的相关意见,
公司均予以积极研究并妥善推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披露财务数据和重大事项完整准确,本人确认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真实、清晰且无重大遗漏。所有定期报告均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及
管理层书面确认流程。同时,公司结合业务实际构建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
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
了政旦志远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认为政旦志远能够遵循独立、
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
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副总经理的议案》。
其中,1 名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2 名独立董事因任职期即将届满六年,分别辞
去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职务。经审议,公司补选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审慎核查,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获薪酬,契合公司
现行绩效考核体系以及薪酬制度的各项管理细则。公司薪酬方案在制定过程中,
充分考量行业薪酬均值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经全面
评估,该薪酬方案不存在任何有损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形。
(六)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召开,对《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回购注
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等重要议案进行审议。随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更好地发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确保公司持续发展,经过综合评估和
审慎考虑,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予以适当
调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本次考核目标调整的背景、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
审慎核查与充分讨论,认为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
稳定核心团队、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因 2024 年度业绩未达标,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公司对对应股份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披露《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期内未收到债权人相关主张。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公告》,预留的
这一系列审议通过的议案,履行了规范的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重要议案进行审议。随后,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这一系列
审议通过的议案,为激励计划的落地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激励计划符合公
司战略规划与治理要求,保障了公司股东与公众的知情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相关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本人持续关注激励对象权益授予、行使条件的达成动态,以严谨的态度遵循
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维护激励计划的稳健运转,让其充分释放对公司发展的正
向激励效能。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及公司制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报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