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职。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审议事项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慧德,男,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5 月,在威盛电
子(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集成电路数字设计工程师;2005 年 06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 ADI 中国北京设计中心担任资深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师、开发组组长、项
目经理,具有丰富的集成电路设计和管理经验;2019 年 6 月 11 日起至今担任南
京基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 月开始加入基石酷联微电子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项目经理、运营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并于 2020 年 3 月
至今担任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应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席董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股东会 股东会次
事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要求。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
均对全部议案材料进行全面审阅;会议期间,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各项议案
逐一认真审议,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未发表反对或弃权意见。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未发生连续十二个月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
足该期间会议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况。经审慎核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针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事项,本人进行了认真核查,结合公司
治理结构调整安排,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历背景、专业能力及合规情况进行
了全面核实。经审核,本人认为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履职能力与经验,能够有效维护公司、职工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意该选举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没有行使过下列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情况进行了关注与监督,推动内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启
动前,本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专门沟通,就关键审计范围、工作计划等重
点内容进行交流,及时掌握审计工作安排,督促审计工作独立、客观、有序进行,
确保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始终将投资者权益保护放在重要位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及时掌握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密切关注市场反
馈。今后履职期间,本人将借助股东会等场合继续加强与中小股东的交流,认真
听取相关意见与诉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与投资者沟通中的桥梁作用,
全力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议依法履行职责,履职过程中,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与内部治理情况,对《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多项公司
治理制度进行了审慎审议,并及时跟进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成效。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实地调研、知悉经营情况提供了充分保障,对本人在议案审
议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均予认真研究并妥善推进。2025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规定筹备会议相关材料,并在会前及时、完整地提交至独立董事审阅;对于最新
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公司也会主动进行传导与解读,明确合规运营要点,
整体履职保障与合规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成效良好。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本人对职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履历、专业
背景及履职能力进行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董
事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董事的任
职要求,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与履职经验,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职工
合法权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意该职工董事选举事
项。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在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与
行业薪酬水平,相关安排科学合理。经审慎核查,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现行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
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开展充分沟通,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营与健康发展。同时,
本人依托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监管要求,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及股东之间的沟
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断提升履职实效。
特此报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