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于小偶)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28日),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4年8月5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期间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于小偶: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休斯顿大
学,工商管理博士。曾任加州州立大学长滩分校助理教授;2017年6月至2021
年7月,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助理教授;2023年2月至2025年11月,
任容大合众(厦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硅基仿
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副教授;2024年8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于2025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
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其他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
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
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在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亲自出席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无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出席会议、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期应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加董事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除回避表决的情况外,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
议的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共主持并召开 5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作为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共出席 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共出席 1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 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
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
况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案。
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
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总结的
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二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
案》
审议《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第二季度审计部工作总结>的议案》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工
方案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薪酬考核委 2025 年 04 月 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员会 24 日 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
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除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需要回避议案外,一致通过
所有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
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条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例》开展工作,勤勉尽责,
提名委员会 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
人的议案》 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
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在本人任期内,
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着重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具体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
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
息披露工作。
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同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符合公司
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有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股权激励草案修订稿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
业薪酬水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议的机会进行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审计情况、年度经营计划执行等各方面情况。
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
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网络、传媒的相关报道,有效地发挥独立董
事职责。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
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和
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
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则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
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
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倾听中小股
东的疑问及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八、其他工作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感谢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5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已经在 2025 年 11 月期满离任,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的管理层以及一起工作过
的同事表示感谢,并祝愿公司在今后能更快更好地发展,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谢谢!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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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于小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