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
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
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赵继臣,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上海交大高级金融学院全球金融工
商管理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联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平安集团
执委委员、平安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1982年至2011年先后在人民银行、工商
银行、民生银行任支行行长 (党委书记)、分行信贷处长、副行长;总行部门
总经理、风险总监;自2020年6月起一直担任艾美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3月起任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在职期间,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
会议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
票。本人对上述议案及本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应 实际出席 实际委托
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
责,了解公司项目管理的工作情况,对公司开展证券投资、购买银行理财、对外
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分析。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遴选程序评估及继任计划研讨,
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与有效运作。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进行了审核,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和计划;对公
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提供意
见;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对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意见进行细
致审查,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5年专项审计工作中,本人积极参加与会计师、公司审计部、财务
部等相关人员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持续跟进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初步审计结果出来后,及时与会计师以及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
问题进行沟通和讨论,确保审计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及参加公司重要活
动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考察,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
执行情况,并就公司治理与企业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度交流。同
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通过与公司董监高以及董
秘和证券部工作人员线上或者现场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本人累计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时间达15天。
公司及相关部门为本人日常履职提供了大力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机会,积极与
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此外,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本人公布了电子邮箱,保持与
投资者的沟通渠道畅通,为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提供方便。
(六)本人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高度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同时,本人积极通过自学及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方式,进一步
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重点事项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4年度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
及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
司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健康发展与规范化
管理,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此,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赵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