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伯侨)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15: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伯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
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勤勉、诚信、独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利用自身专
业特长与其他独立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伯侨,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
经济法专业,硕士学历。1976 年至 1978 年任四川泸州市外贸局职员,1982 年至
授、教授,2018 年至 2020 年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顾问,2018 年
年 2 月任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
深圳市蓝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至今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兼任佛山市国星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缺   是否连续
      应出   现场     通讯
独立董                    委托出    席   两次未亲   应出席   实际出
      席次   出席     出席
事姓名                    席次数    次   自出席会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
李伯侨    5    1      4      0   0    否      3     3
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
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审慎的态
度、客观公正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对所有无关联议案全部投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提出异议的情况。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实际参会 7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定期报告、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以及内部
审计工作总结、计划、相关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实际参会 1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对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
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会 1 次,实际参会 1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未有无
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投赞成票,没有提出
异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的相
关规定履职,本人恪尽职守,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
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工作情况
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行相关职责。一是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汇报,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
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二是积极参与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
年审意见沟通会等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
报告的编制工作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的情况
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定期、不定期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人员
沟通交流以及现场实地考察、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多次开展现场工作,对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内控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并关注宏
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相
关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
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主动积极且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公司
生产与制造、供应链及运营、市场及业务等各板块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
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八)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
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增强履职能力,通过积极参加上
市公司协会、深交所等机构举办的一系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题培训,深化对公
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理解与认识,强化保护中小
股东权益的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
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
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
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
以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情况,公司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
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2025 年 7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2026 年,我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
的沟通,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
职报告》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
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伯侨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箭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