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
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职,依托桥梁行业专业背景及上市公
司治理履职经验,深度参与战略规划、董事高管候选人资格审核、薪酬考核、财
务监督等多维度工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专业赋能与监督制衡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公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徐荣桥:男,1972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教授,浙江大学交
通工程研究所所长,中共党员。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日本长冈技术科
学大学任教务职员,2005 年 11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香港城市大学研究员,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履职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形。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亲属关系、重大业务往来等利害关系,履职过程不
受任何利益相关方干预,独立行使表决权、审核权与建议权,切实保障履职的独
立性与公正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 1 —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 报告期 现场或视 缺席 是否连 报告期 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董事 内董事 频方式出 董事 续两次 内股东 股东
式参加董 席董事
姓名 会召开 席董事会 会次 未亲自 会召开 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出席 次数 数
徐荣
桥
本年度,本人按时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股东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各类议案均提前审阅资料、核实决策依据,结合基建工程行业特性与公司实际提
出专业参考意见,全年对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提出反对、保留意见或无法
发表意见的情形,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合规、论证充分。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与 ESG 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 委员会 委员会
董事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应参加 亲自出
姓名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徐荣
桥
报告期内,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出席年度专项会议,重点审议公
司《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结合交通基
建行业 ESG 发展要求,对公司绿色施工、科技赋能工程建设、社会责任履行等
方面提出针对性优化建议;列席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专题研讨,依托交通行业
资源与行业研判经验,为公司战略布局、业务拓展方向提供专业参考,发挥战略
决策参谋作用。
报告期内,参加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及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行业经验与履职能力,结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求对人才选拔提出客观意见,确保提名对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规定。
报告期内,出席全部 4 次会议,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续聘会
— 2 —
计师事务所等核心事项,听取 2025 年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汇报,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依法履行财务监督与内控核查职责,保障公司财务运作
规范。
报告期内,作为委员会召集人,主持 4 次专项会议,牵头审阅公司 2025 年
度经营层薪酬考核方案、2024 年度经营层综合绩效考核结果,认真审议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等事项,确保薪酬考核机制与公司经营目标相匹配、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合
规公允,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5 次,本人全部出席
并认真履行前置审核职责,重点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下属公司关联担保预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
等事项进行细致审核,结合履职要求与公司实际核查事项合规性、公允性,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其中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中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三项核心提案,向公司全体 A 股
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投票权与决策权;
未行使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等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管
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沟通会,详细了解年报审计工作进展、审计重点
及核查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高效完成审计报告;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多次与公司风控审计部门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关注内控执行
与风险防控细节,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学习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法规、规章制度与工作指引,积
— 3 —
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新规下的上市公司治理与监管》等合规培训,不断提升履职
能力与风险判断水平。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认真审阅资料、独立研
判,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确保决策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面对面沟通交流,认真回复投资者关
于公司经营发展、股权激励、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提问;始终公开邮箱等联系方式,
畅通中小股东沟通渠道,及时接收股东诉求与建议并反馈至公司管理层,切实搭
建起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桥梁。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
与情况说明,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定期听取经营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
内控执行、董事会决议落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汇报,依托桥梁工程专业研究与
行业实践背景,为公司工程业务规范化运作、项目技术升级提供建设性专业意见。
本人充分利用参会契机,参与公司组织的两期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活动,深入
一线听取子公司经营层关于生产经营、项目推进、现存困难等方面的专题汇报,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醒管理层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以评委身份参加下属
公司课题研究评审,为公司举办的“工程创新前沿”主题沙龙分享校企合作与工
程创新相关经验,助力公司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本年度现场工作时间合计超出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为本人搭建了良性、高效的沟通机制,本
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经营层之间沟通顺畅、协作良好。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部门及时向本人传递公司重大项目进展、生产经营动态、重大事项决
策等信息,确保本人知情权、审核权得到充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未受到
任何干扰或阻碍,履职环境良好。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度公司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
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标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项目并出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情形。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并严格履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程序,公司依据决策情况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
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5 —
度审计机构,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人经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适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艾一畅先生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选举于群力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经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及候选人简历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
专业能力与行业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
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本人对上述提名事项均予以认可。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营层 2024 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经营层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本人经审核认为,公司 2025 年经营层薪酬考核方案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薪酬考核指标与公司经营发展
目标深度绑定,有利于完善经营层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经营层工作积极性;公司
— 6 —
序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浙江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
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
〔2024〕28 号),浙江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1 月 23 日,
公司披露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
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699 人,首次授予登记数
量为 7,141.353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预留授
— 7 —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时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
工作,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 48 人,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 374.81 万股,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本人全程参与上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全流程审核,结合行业人才激励特点
确认所有环节均履行完备的决策与信息披露义务,激励对象资格、授予数量、行
权条件等设置合规公允,有利于绑定工程领域核心人才与公司发展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各专
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核各类重大议案,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与建议权;依托
桥梁行业专业背景与行业资源,在公司战略规划、董事高管候选人资格审核、股
权激励、现场调研等工作中发挥专业赋能作用,同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搭建公司与股东的沟通桥梁。
本年度,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规范,董事会、经营层各司其职、高
效协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内控体系运行有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
保障与良好的环境;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与公司各治理主体保持良好沟通,有效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参谋与制衡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履职工作。
正、审慎的原则履行职责,持续学习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与交通基建行业发展
动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充分发挥交通行业专业优势与行业资源,重点关
— 8 —
注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落地、薪酬制度修订、工程领域课题研究与校企合作、
桥梁工程等核心业务创新等方面工作,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多贴合行业
实际与公司发展的建设性意见;持续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畅通沟通渠道,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规范、
稳健、高质量发展。
五、联系方式
徐荣桥:xurongqiao@zju.edu.cn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签字:徐荣桥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