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莉)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12: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各项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增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于
本人 2025 年任期较短,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莉女士,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无锡帝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江阴市辉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0 次股东会,1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提交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就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判断与
客观评估,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在深入了解相关背景与细
节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对关联交易
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对
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关联交易事项
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年度本人任职期内,未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委员。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鉴于 2025 年履职时间较短,为确保审计监督工作的有效衔接,本人积
极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其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整体进展
与关键要点。由于履职时间尚短,本人与承办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暂未开展正式沟通。后续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启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对接工作,就年度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
确保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有效监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内,由于履职时间较短,本人尚未有机会与中小股东开
展沟通交流活动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本人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准时出席公司独立议案及相关资料,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并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审
慎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通过上述履职行为,本人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在
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应尽职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鉴于 2025 年度履职时间相对有限,本人现场工作时长为 2 天。本人通过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会议,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给予了充分的支持
与配合,为本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
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对于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均要求公司履
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年度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
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年度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形。
同时,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不存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客观、独立、公正地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意
见,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张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江顺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