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 603629:利通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路小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7:12: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路小军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
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按要求
出席公司会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路小军: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现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南京熊
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已取得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合格证明,且具备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于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进行审核并独立地行使表决
权。对于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可行的建议,对
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起到促进作用。
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
查阅相关资料并在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及发表
意见。对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
权等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
订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
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规章制
度,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帮助考察、物色高端技术人才,积极向
公司建议合适人选。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我认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
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综合核心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
险的分析,与公司管理层拟定了经营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等事项。
  (三)出席股东会情况
  (四)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高管、监事及内审部等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
监督的作用。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关注公司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诉求。
力业务,2025 年度,本人与其余两位独立董事在公司管理层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算
力业务服务器设备的存放、询问了工作人员关于算力业务的运营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
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的履职
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履职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程序合法合规,经提名委员会事先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未有与公司薪酬方案不一致的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董事的薪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十)股权激励计划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其中 1,612,000 股股权激励股
份于 2025 年 5 月 9 日上市流通。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5 年 9 月 15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以 12.55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共计 2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的
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同
意确定 2025 年 10 月 22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以 12.55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共计 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授予的
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经核查,2025 年度公司解锁、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均符合规定。
  (十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
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报告期内
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
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共计 150,959 万元外,公司及子公司未
发生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经核查,以上担保事项均依法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公
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十三)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高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中,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
格。
  (十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股本 25,993 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 130 万股后的股数 25,863 万股,
以 25,863 万股为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93.15 万元。
股本 25,993 万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的股数 130 万股后的股数 25,863 万股,
以 25,863 万股为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基数,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69.04 万
元(含税)。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4 年年度、2025 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十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纳入内控评价范
围的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基本适应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得以规范
有效执行。同时公司还对各业务流程进行测试及评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制
度的补充与完善,对相应的业务及管理流程进行调整。我们已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内控体系执行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十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次、战略委员会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各项会议的
召集、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议案内容真实、完整。同时,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全面了解
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内容,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决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的权利,勤
勉尽职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发展布局。以自身的专业经验,帮助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与公司携手在日新月
异的时代浪潮中破浪前行。也期望公司能在把握机遇的同时,防范相关风险。
尽职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做出贡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路小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利通电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