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童靖,作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
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童靖,男,汉族,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革党员,毕
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学历,具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资格。曾
任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河南经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河南国基律师
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
中心研究员、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金冠股份(300510)独立董
事。
(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本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还担任公司第六届、第
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认真审议了董
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作为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出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事姓名 席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童靖 6 6 0 0 否 3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应
出席并主持会议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
人全部同意。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
会议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全体独立董事听取了《关于 2024 年年审计划和安排工
作的汇报》和《关于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汇报》,与审计机构及财务部进行
了沟通,发表了意见和提示。
(2)2025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本人全部
同意。
(3)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人同意。
(4)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人同意。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公司独立董事
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
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在积极出席参与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相关议案的
同时,对公司治理和经营决策积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例如:本人在审计委员
会上提出,建议持续深化财务分析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或需综合研
判的相关情形,及时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充分沟通,切实保障财务信息
质量与公司规范运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
认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审计机构
及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审
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并积极予以解决,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会前认真审阅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资料,核实相关情况,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
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
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线上线下培
训,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合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并强化对投资者权益
的保护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情况
会等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议案,提出建议,参会期间与公司管理层、证券部、财
务部等进行交流,对公司治理、经营情况及困难等进行深入了解,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并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提出建议;平时通过现场沟通或电话、
微信等途径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次赴洛阳总部调研考察,与董事长、董秘、财务负责人座谈,
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信息并提出有效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
监督与指导职能;本人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到公司长春和南京生产基地进行了现
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本人年度内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达到 15 日,符合相关要求。
(七)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与本人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包括且不限于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会议文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
充或解释,在本人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使本人能做出独立、公正
的判断。同时,公司积极向独立董事传递监管部门最新的监管要求和培训通知,
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学习培训,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学习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
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
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对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本人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
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童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