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
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路宏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教
授职称,博士后。1993 年 12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西安电子科技大
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讲师。1999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西安
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副教授。2004 年 6 月至 2019 年
月至 2020 年 4 月,
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超高速电路设计与电磁兼容”
专业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2020 年 1 月至今,被西安电子
科技大学聘为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华山学者”特聘教授。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本人对董事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委托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董事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路宏敏 5 5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
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
议。
开 1 次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第五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就管理层薪酬议案认真进行了审
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
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与会期间积极
参与《关于调整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相关事项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了积极有效的沟通,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重点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
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的义务。密切关注市场媒体对公司的报道评论和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参加会议以及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
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财务情况,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
司董事会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
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合规披露信息。本人着重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
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就相关重点关注事项审慎发表了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
认真审议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
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经审阅,上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
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
划。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
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核
了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
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够满
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管理层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
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及时了
解公司日常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会议,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
行认真审查,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
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路宏敏